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【文章来源:】 【发布人:朱跃峰】 【发布时间:2015-03-08】 【点击量: 】
各位班主任:
根据《铜陵市普通高校、中等职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》铜教民生【2015】1号文件精神(见校网站资助子网),为做好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为每学期1000元,每学期重新认定。3月13日前完成班级评议,3月20日前完成班级公示、班级电子报表(基础资料报表、家庭经济信息报表),3月31日前完成班级纸质报表(学生申请表、相关证明材料、办理银行卡材料)。
2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也有较大调整,分档调整分配表见群共享文件或校园网子网国家资助网,时间节点要求相同。
3、免学费按学年认定,除春招生外原则上只减不增,退学或挂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,以3月20日为节点各班级上报减少人员学生名单。
4、13级学生如有在本学期就进入顶岗实习的班级,请班主任做好下学年免学费申报的相关工作。
下一条: 高中助学金分档调整分配方案